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应按规定对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计征增值税,对于当月未交增值税,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如何做账?

  1.企业当月发生应该缴纳但未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企业在以后月份补交之前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月末结账的时候,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存在贷方余额时,余额属于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此时应该把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用这个科目来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但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缴纳的增值税,则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在多缴纳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核算内容

  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特点: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