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盈利时,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计提企业所得税,做以下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缴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月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哪些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一、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支出,即便这些费用有合规的票据,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例如:个人学历教育费用、个人所得税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第二、应有发票却无发票或者发票不合规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第三、未经核定的各项准备金支出税前不得扣除。
第四、税收法律、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第五、税收滞纳金、接受相关行政机构的处罚而支付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例如:因消防、环保等未达标的罚款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