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员工小张因公用车,由于车辆违章被罚款300元,请问缴纳的罚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车辆违章缴纳的罚款不在上述可税前扣除的范畴内,因此员工小张因公用车,由于车辆违章缴纳的300元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车辆违章缴纳罚款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