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或损失一般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对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就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所有者权益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税务处理是什么?

  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生物资产、存货、长期待摊费用等各项资产,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该以其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企业在取得该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指的就是资产的历史成本。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和认可的,各项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其增值或减值均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本公积,属于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新所得税法在“特别纳税调整”中进行规范,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不符合所得额或者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的。不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税法上按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付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异都应确认为资产转让所得。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包括什么内容?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就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其转入投资收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现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行权时,借记“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溢价”。

  3、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差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待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可供出售重分类为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以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损失不变,于处置时转出。

  持有至到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处置时转出。

  原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现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其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将上述差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