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计提个人所得税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计提个税分录

  计提个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税征税对象

  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就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个税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其他所得

  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