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了税务局某些规定的情况下,一般应按规定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属于公司的支出部分,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司向税务局缴纳罚款的会计分录
如果用人单位追究其个人责任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没有个人的责任,由单位承担时:
借:营业外支出——税务局罚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将营业外支出转到本年利润中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年末需要将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
税务局的罚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税务局罚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营业外支出科目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是指在企业中与日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等。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种支出,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数,结转后期末没有余额。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