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对于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业务,企业会计人员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怎样理解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账户,其借方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各种款项,贷方反映企业已收取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到的款项。在此总账账户下,同样应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包括有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