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是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无条件或有条件的经济利益,为了鼓励或援助企业发展而提供的,政府补助的核心是资源的转移,即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资源的过程。相关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百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度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2、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
3、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问府补助。
三、属于政府补助的有:
1、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答等税收优惠形式.
2、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四、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内政府无偿取得容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然而,增值税减免并不涉及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资源转移。增值税减免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少或免除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减免的增值税并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经济资源,而是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来支持企业发展。具体来说,增值税减免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抵免部分税额、增加计税抵扣额或差额扣除等方式实现的。这些减免措施并不涉及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资源,而是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减少企业的税负。因此,增值税减免不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此外,虽然增值税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但在会计处理上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减免的增值税应当按照税收法规定将减免金额确认为应交税费,并在符合免税条件时,将已计提的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科目,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必要的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根据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料,增值税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减免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少或免除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来降低企业的税负。减免的增值税并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经济资源,而是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支持企业发展。在会计处理上,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并进行必要的财务报表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