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经营的业务若是满足税法规定的免增值税条件,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的政策。一般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文将详细介绍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来了解下吧。
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
对于免征的增值税,应将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平时销售时按正常业务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月底免征的增值税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3、增值税减免后,销售税金及附加费也要减免,同样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增值税免税是否需要计提?
增值税免税的前提下,不需要计提税金。
1、小规模企业季度营业收入若是少于9万,则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政策,同时也免交附加税;
2、内资企业需要缴纳附加税,城市市区城建税,适用7%税率;教育费附加适用3%的征收率;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2%的征收率。增值税附加税以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的,在增值税减免的前提下,无需计提和缴纳。
免征增值税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资产农产品,古旧图书,避孕药品和用具,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7个项目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