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辽宁省税务局积极倡导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相关税务业务,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业务怎么办理?

疫情期间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辽宁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1、如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2、如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或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辽宁常见的涉税业务办理

  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提供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此渠道办理。

  2、如果需要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路径申请网上代开,完成在线缴税后,选择发票邮寄,即可邮寄到家。

  3、如果需要申领发票,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路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如果领用的是电子发票,系统将自动办结;如果领用的是纸质发票,并选择邮寄领取,可通过中国邮政邮寄到家;如因邮路不畅等特殊原因,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安排专人送票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