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0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住宅一幢,取得收入5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275万元。该公司为取得该住宅地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税费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万元,利息支出10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 0

B: 140.25

C: 223.75

D: 262.5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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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0+1000+100+(2000+1000)×5%+(2000+1000)×20%+275=4125(万元),增值额=5000-4125=875(万元),增值率=875/4125=21.21%,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875×30%=262.5(万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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