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很多小企业熬不过去都纷纷倒闭了,还有一些个体工商户,在过年前囤积了一些食材,全都坏掉了,这时候该怎么办呢?还要不要缴税?可以减免税吗?深圳地区的纳税人看过来啦!深圳税局回答了有关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税务局:解答与疫情有关的个税问题

(一)我们公司属于制造业的类型,在疫情期间发放给车间工人的防疫用品,需要代扣代缴 个税吗?

公司发放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疫用品(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我是医护人员,我们得到医院发放的临时性补助,还需要交个税吗?

对于参加防疫的工作人员和医务者按国家规定取得个人补助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我开了一个买蔬菜瓜果的店,因为这次疫情影响,原先卖给酒店的蔬菜瓜果全部被退回,堆在一起都烂了,个税还要交吗?

对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亏损、盘亏及其他损失,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疫情期间,我没有通过公益机构给武汉捐物资,我是以我个人名义捐的,捐了捌万元的医疗物资用品,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任务的医疗机构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用品和现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