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业务员和财务之间的“争吵”,那可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尽管很多业务员都认为财务很难沟通,但在会计网看来,其实财务人员的“难沟通”是情有可原的。

财务与同事之间的“冲突”,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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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是一份需要高度严谨性的工作,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也特别繁琐。只要涉及到钱,就可能会有税收风险,因此,财务必须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严格把关好每一次费用支出。

  有的时候不是财务不想“通融”,但有些行为是政策明令禁止的,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财务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会计网就经常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同事出差前,财务千叮咛万嘱咐,住宿发票一定要开公司抬头,但还是有不少人出差回来后,拿着个人抬头的住宿发票要求财务给他报销。

  先来看看有关规定:

  大家也看到了,规定中明文禁止个人抬头的发票用于税前扣除。如果财务报销了员工的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这笔费用将无法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公司就要多交一笔税费。到时候可能就不是财务“难沟通”,而是老板难沟通了!

  有人可能会说,就一次有什么关系?但是从财务的角度来想,如果这次放宽了对你的报销要求,那么下次其他人也要降低要求。长期以往,对于公司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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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财务的工作前提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有些时候也是可以灵活变通的。

  就好比如说,有些财务看到同事拿回来的专票上的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同一个人,非要让同事退回去,重新开一张。这个做法可就不对了。

  关于“开票人和复核人能不能同一个人”的问题,广东税务局是这么回复的:

  根据税局回复来看,税法上没有文件规定不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不能是同一个人。

  我们想一想,我们要求发票填写规范的最主要原因,是通过发票来让税局认可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以便用于抵扣。既然税法上没有硬性规定,那在实务中,我们只能要求尽量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问题也不大。

  因此,遇到类似的情况,财务就不要那么“固执己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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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又说回来,财务与同事之间的“冲突”,有时候是可以避免。接下来,会计网就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财务可以与老板讨论并完善公司的财务制度,制作财务制度PPT等资料供各部门学习。如果有时间,也可以定期组织开展报销培训活动,以便其它同事深入了解报销流程和支出审批流程等。

  2.其他部门的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了解财务守规则的重要性,加深对规范填写报销单的认识,不要总是把财务人员的要求当做耳边风。

  3.由于财务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在沟通交流中的关注点会产生差异,因此,比较容易出现各执己见、双方都无法理解对方的情况。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做到互相体谅,在沟通中注意一下表达技巧,这会让双方的工作开展起来都比较简单。

  本文为财会人俱乐部(cykuaijicom)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阿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