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等(根据购入业务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需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或者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均不得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需以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对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