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业务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加工业务为企业的非主营业务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受托加工涉及消费税的,应在应税消费品收回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企业受托加工,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同时开具对应发票,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所涉及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