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股息红利收入额×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