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税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0;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的部分,预扣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的部分,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4.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的部分,预扣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5.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的部分,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6.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的部分,预扣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7.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的部分,预扣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