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科技局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偿还剩余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科技局非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科技局专项款扶持资金或非专项款扶持资金,应当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以及“递延收益”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