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假设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当期收付,也不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配比、收入实现和其他确认原则都是在权责发生制这一前提下提出的,如果没有权责发生制这一前提,现行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中的许多原则都无法成立。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假设之一,突出了权责发生制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地位,以权力或责任是否发生为依据来判定、安排经济业务是否进入会计信息系统以及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后的位置,地位高于其他的会计确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