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特殊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而诉讼时效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九十四条的内容规定,存在不可抗力、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特殊原因时,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