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税又叫消费支出税、综合消费税或个人支出税,是一种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消费支出为课征对象的税收。其理论设想可追溯到17世纪英国的霍布斯,而它的最为详尽的阐述者则为现代英国经济学者卡尔多和美国经济学者马斯格雷夫。他们认为:支出税较普通的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更符合“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它对储蓄和投资具有独特的鼓励作用。

  这里所说的特定包括支出生产、分配、投资以及消费的支出额。就支出税来说,一般仅指消费支出税。消费支出课税是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消费支出作为课税对象。个人消费支出税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