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高限税率指《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中对农业特产税的上限税率,根据规定第四条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全国统一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依照规定所附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表执行。个别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决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20%的幅度内规定。因此可以确定农业特产税的高限税率是20%。

  农业特产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目前我国已经停止了农业特产税的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