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税务机关有效行使税务执法权,对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将其商品、货物、存款或其他财产依法予以处置,并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以及维护税收秩序。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定期缴纳税款,以及纳税担保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超过期限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其实施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告诫、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