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调动离职交接内容包括:

  1、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3、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4、空白支票、支票领用备查登记簿;

  5、债券、股票等;

  6、用于银行结算的各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票据;

  7、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的存根联等;

  8、财务专用章、“现金收(付)讫”、“银行收(付)讫”等业务专用章;

  9、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相关文件、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

  10、报销单据、借据等;

  11、办公室与保险工具的钥匙、各种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