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交接的内容具体包括:

  1、出纳凭证,即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出纳账簿,即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3、现金,即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4、支票,即空白支票、支票领用备查登记簿。

  5、有价证券,即债券、股票等。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包括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良好的道德修养,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准则。出纳人员可以从事的工作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