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额外支出会计科目为“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

  企业应设置该科目核算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并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