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即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即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可以定额扣除。

  在学历或者是学位教育期间,每月按照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即4年;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