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调整事项包括调增和调减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调增调减事项的确认范围。

  其中调增事项包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以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等。

  调减事项一般包括企业发生的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