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发生需要转出的款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或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期末进行增值税结转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录企业在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