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
A: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体福利
B: 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
C: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D: 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解析】(1)选项 A: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选项 BC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选项 C),还是用于投资、分配(选项 D)、赠送(选项 B),均视同销售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