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果酒。2017年8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10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荞麦,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3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荞麦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甲酒厂将自产果酒用于本单位宴会招待,其成本为3.6万元,无同类果酒价格。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9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60万元。本月销售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3.51万元。
(5)提供酿酒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白酒、果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技术转让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成本利润率为5%,果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0.68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甲酒厂提供酿酒技术转让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免征增值税
B: 10×17%=1.7(万元)
C: 10÷(1+6%)×6%=0.57(万元)
D: 10×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