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8 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孙某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其续订。已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年限为5年,劳动合同终止前 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3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 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劳动合同终止时,甲公司依法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 )。

A: 20000元

B: 10000元

C: 65000元

D: 60000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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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上的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x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经济补偿金-5×(4000×3)=60000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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