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赵大伟退休后,与其友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赵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赵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赵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赵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股东应是赵大伟

B: 公司股东应是赵小伟

C: 赵大伟和赵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 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赵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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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出资制度
【解题思路】冒用他人名义出资——谁干的谁承担责任
【具体解析】《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给出的信息是“赵大伟是在其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登记为公司股东,因此,公司的股东仍为赵大伟,选项BC错误;赵小伟不承担责任,选项D表述也错误。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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