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类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销售10吨粮食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3万元;当月另销售10吨啤酒,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0.5万元;包装物均约定3个月后归还。此外,当月没收逾期未退白酒包装物押金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啤酒包装物押金1万元。根据上述业务该企业2021年3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 8.65
B: 11.15
C: 11.22
D: 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