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变更后,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认证抵扣期限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税务变更后,发票的认证期限是没有变化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发票认证:指本企业购进,用于在生产或在销售的商品及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需要进行认证。企业可以通过扫描或键盘录入的方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主要信息上传经过比对后认证,也可以在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发票认证后,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并认证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