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发生的培训费,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职工教育经费核算。接下来会计网将给大家详细介绍员工培训费会计分录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员工培训费分录处理
1、计提职工培训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发放职工培训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培训费专票能否抵扣?
培训费专票可以抵扣。
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专票可以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培训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但要注意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