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佣金是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向中间人支付的报酬,差旅费是职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公杂费等。对于销售佣金和差旅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

  销售佣金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1.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销售佣金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销售佣金,应当采用与其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差旅费如何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差旅费不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所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说的更简单直接一些,就是只有合同签订交易发生了企业才会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合同签订不了交易也不发生企业就不会发生这笔支出,这样的成本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合同的增量成本。

  差旅费的会计分录

  比如销售人员发生的差旅费:

  因为销售人员是属于销售部门的,那么其所发生的差旅费,应当要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支时: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库存现金

  2.报销时: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