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佣金是指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佣金费用,差旅费是职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对于销售佣金和差旅费,在新收入准则下,应如何做会计核算?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核算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销售佣金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销售佣金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佣金,应当采用与其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差旅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差旅费不属于合同的增量成本,所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佣金的会计分录

  支付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佣金费: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差旅费包括什么内容?

  差旅费包括:

  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住宿费;

  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