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但实际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范畴,而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对于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分录处理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归为此类)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防暑降温费会计分录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什么?

  (一)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是指用人单位对职工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特殊劳动补偿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二)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是指指企业为夏季在岗的员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