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一般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交予对方的金钱,而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缴纳的金钱。对于保证金和押金,应如何区分?
保证金和押金的区别
保证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者是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1、第一种的形式是:合同的当事人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从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案例介绍:
在建筑施工的合同中,建设方在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工程保修条款的约定,将应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来保证施工方履行保修的义务,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但是施工方不予修理的,那么建设方可使用这一部分的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者是请第三人修理。
2、第二种的形式是:在合同签订之时,合同的当事人为了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从而向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在其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前都不得取走保证金,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另一方可从保证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或违约金。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
保证金的会计分录
支付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