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那么如何编制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非正常损失货物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非正常损失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的账务处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则应做一下会计调整: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什么是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