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一般指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处理进项税转出的业务时一般通过“在建工程”、“应交税费”等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其他相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款,是应付账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