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过程中通过出租不动产取得收益的行为,称为不动产租赁。核算不动产租赁业务时,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处理,相应的会计凭证该怎么做?

不动产租赁

  不动产租赁业务的会计凭证

  支付房租: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银行存款等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预付账款——房租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预付账款是资产科目,核算的是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为了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一般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企业的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预付账款的性质己经发生改变,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己经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不动产租赁是什么?

  不动产租赁是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相对动产而言,强调财产和权利载体在地理位置上的相对固定性。

  常见不动产的范围:

  (1)土地;

  (2)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房屋、桥梁;

  (3)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

  (4)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如给排水、中央空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