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危行业或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一般通过专项储备科目核算。对于专项储备,具体应如何理解?

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是什么?

  专项储备是适用于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的一个权益类会计科目,也是一项报表项目。例如企业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财政部也对专项储备做出了如下规定:高危行业或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同时也应当记入“专项储备”科目。而且,在提取安全生产费时,会计分录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使其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这一科目归纳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顺利、安全完工,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即可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可以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之后不再进行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相关会计分录

  从其账务处理中能够看出,专项储备的计提和使用的处理均不影响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中,“专项储备”这一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一项下“减:库存股”,并在“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因此其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专项储备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等金额的累计折旧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