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用于不动产时,需要做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

  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比如领用外购的原材料用于不动产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