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的生产部门不够完善时,可能会委托其他企业帮忙加工产品,当其他企业受托加工时,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受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生产成本是什么?
生产成本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利用情况的货币表示,是衡量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工资、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分配转入的间接费用;贷方登记转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完工产品的制造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生产过程尚未完工产品的成本,即期末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