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采购的货物已经收到但发票并未收到的情况,应进行“暂估入账”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暂估入账在收到发票时应同时作两笔业务分录处理:
1、红字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供应商
2、存货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什么是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是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付账款基本的会计处理有: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2、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3、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