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总审计师是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5年以上,担当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5年以上,高级会计师或者相关高级职称,熟悉国家审计相关法规、程序和方法,对内外部控制有较强的平衡能力,丰富的专业技能及极强领导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敬业精神。
(一)参与公司指标制定与绩效考核,参加“三重一大”的评审;参与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及执行评估,参与经营风险评估。
(二)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审计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三)督促、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并对审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四)组织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审定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负责组织审计成果运用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六)负责协调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总审计师制度是确保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规范地开展,充分保护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快速并有效完成审计任务,实现促进公司管理与治理的目标。从而设立的总审计师制度,我国的总审计师制度首先在金融领域开展,逐步拓展到大型央企,进而向各类国企铺开。
审计的工作内容是要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审计经理进行,审计助理协助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是最常规的审计业务。通常提供给公司的股东、上级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