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凭证一般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计算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和金额、数量等;
4、有关责任者签章等。
计算凭证指根据已完成经济业务的资料,按其内在关系经过一定计算而填制的原始凭证。
大部分计算凭证,如价格差异分配表、折旧计算表、工资计算表等,都是经济业务的中间凭证。其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进而影响到生产,经营成果的确定,因此,企业必须认真编制计算凭证。
编制计算凭证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获得会计核算和管理需要的有关资料。这类凭证有“制造费用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工资计算表”等。
制造费用分配表是用来记录多种受益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分配率及分配金额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的时候,需要月终根据制造费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选择适当的分配标准,将制造费用分配到有关产品成本。
产品成本计算单是企业自制的原始凭证的一种,一般是企业在出库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时使用。指的是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账户,并按成本项目开设专栏登记产品费用,用以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成本的一种明细分类账。
工资计算表是按单位、部门编制的用于计算员工工资的表格,每月一张。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