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会计人员,掌握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基本的技能要求,记账凭证以原始凭证作为填制依据,填写时,包括哪些内容?

记账凭证填制

  记账凭证填写哪些内容?

  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是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由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进行编制填写的,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填写记账凭证,必须在凭证中具备以下的基本内容: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经济业务事项金额以及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注意以下几点:一、必须遵循会计科目“有借必有贷,金额借贷必相等”的原则;二、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填写正确的摘要。三、记账凭证日期需以受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日期为准,写全年月日。四、填制记账凭证的编号是须根据凭证类型选择相应的编号,并且必须使用连续编号,五、摘要必须简明扼要。六、会计科目内容应做到先写借方,再写贷方,且金额必须一致。七、每张凭证一般情况下,每张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除少数特殊业务外。八、记账凭证合计行的金额数字前面必须填写人民币符号。

  记账凭证的主要编号方法有以下二种:第一种是将财会部门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并为登记字第X号;另一种则是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编为收字第X号、付字第X号、转字第X号。